能和平又公平的分手,真是一件困難且需機運的事,在網路搜尋"分手""離婚"等關鍵字,先出現的一大串,必是律師事務所或徵信社廣告,顯示社會大眾對提出分開的主訴,多半為出軌或劈腿,至於"心累""無法溝通"而提出分開的文章比率上相對少,而這些少數文章中又多半未關注細節而單方思考為多。

 
上述提及的主訴中,閱讀過人生勝利組、被提離當事者、主動提離者、律師、婚媒、心理諮商、甚至Youtuber等各視角,通常都會提及"溝通",但很少考慮"通",就像是北部某條位於鬧區的臭水溝,一頭通海一頭封閉,拿了預算整治,仍是濁綠的水時而發惡臭,仍是一頭無出口,靠吳郭魚清污。
 
人生勝利組、心理諮商類建議,婚前應多了解對方性格、生活習慣、家庭友人互動...以了解彼此合適度、接受度,確實是一種方法,但在無婚約、無法律約束、無子女情況下,很夠自我修飾,大概僅能排除劈腿、惡劣生活習慣等不合適。要達成有效溝通,首先必須能對自我作檢視,我要什麼?我能給什麼?最大讓步到什麼程度?然後換成對方立場思考,對方可能想得到什麼?觀察對方本身條件下,可以給出什麼?可合於我讓步的底線到怎樣的程度?
 
 
至於主動或被動提離者,多半自己也困於糾結,而有意無意的掩飾自己的不足或錯誤。對他人說"再試一下"很容易,因為不需身歷"一再嚐試一再挫敗的疲累",字面上看,也是一種鼓勵,要知道一昧的要求他人讓步,再怎麼有愛,底線到了怎麼讓?
 
 
律師倒是比較直接提出解決方法,於法有據又可確認犯錯方下,可以直觀提供意見,不用考慮雙方心境、情緒,以己利出發即可,以法源上公平分配為主,"溝通"這事也簡便多了。想當年,會制定一夫一妻制,乃出於當時女人處於弱勢、相對不公平之一方,經過社會風俗變遷,男女平等觀念確有一定程度認知,然而心理層面的認同,尚處努力中階段,各性別本身都仍有守舊思想。
 
比較有意思的是,網路上看到一則南部婚媒先生,自稱老師的部落格 ── 時下所謂老師或有"授業"之時,但"解惑"部份,感覺上多出自主觀 ── 這位婚媒認為男人通常在各種條件、狀況下,離婚後仍能輕易找到另一伴,而女人則因人老珠黃、經濟壓力或社會眼光下,離婚幾可視為自戕,並舉自己妹妹為例,婚前有過三四個男友,選了長相平凡,但認真扛家庭經濟的男人結婚,婚後之前較帥的男友回頭糾纏,使妹妹執意離婚,之後因罹憂鬱症自殺未果,反而導致腳瘸接受復健及藥物治療,期間認識一名教授懷孕,被要求墮胎,可能治療用藥與墮胎藥衝突造成妹妹暴斃...婚媒老師也認為自己偏向勸和。
大多數人們比較容易接受主觀思維,可能那比較像無形規範,人類有一種"奴性",期待有規範、規則可遵循,可省去燒腦評斷行為妥當性,並可據以附加他人責任;當人們心靈受逼迫或利益受損時,另一天性"自我"便自然顯露出來,當這兩種天性在不同情境,條件的不同組合下,發生奴性還是自我,以及產生的比例,將可能是數以萬計的結果,而風險多樣且難以預期,以至於人們習慣風險趨避或選擇以已知責難所有未知。
想想看、若其妹在認真評估後選擇婚姻,還會接受高顏質回頭草嗎?她選擇的是自己的情緒,和即使不真切卻依然迷人的戀愛感,其實她渴望被愛、被關注,無從得知婚媒老師對妹妹婚姻相處、互動的感受了解多少,既然身為哥哥想幫助妹妹,卻選擇以傳統眼光,守舊思想規誡她;即便人都不在了,也未見其就妹妹心理缺乏的那一塊的緣由作檢視,有無可能換個角度換個方式幫助她,妹妹此時能真實快樂的活著?
 
 
感情(包括友情、愛情、親情)很奇異,之所以稱奇異不說奇妙,因為感情是牽涉多方面的,不是一方或雙方那麼單純,若雙方非思維固化、逃避問題或責任的狀況下,確實可以由溝通得到更好的發展或延續,但前提是雙方都能"通"才會有共識,才能為共識訂出規劃;謹守分寸,彼此能得到適度的喘息。若如大眾說法,婚姻久了愛情自然轉換為親情,那麼情緒綁架、親情綁架下,延續與持久將愈顯困難重重,一昧的堅持己見、一昧闢溝而不通,當那位的"自我"壓制了"奴性",再想讓死掉的心回魂,請作好徒勞無功的心理準備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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